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6)京01民终6074号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北京聚金科技有限公司,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1号院1号楼4层1单元0531室。法定代表人:王金路,总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席向阳,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6)京01民终5893号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刘X,女,1976年1月3日出生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高玲玲,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施桦,女,1967年1月23日出生。委托诉讼代理
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6)京03民终11060号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天津之江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,住所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A3-408。法定代表人:林勇星,总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徐衡,北京市乾贞律师事务所律师
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6)京03民终11059号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天津之江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,住所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A3-408。。法定代表人:林勇星,总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徐衡,北京市乾贞律师事务所律
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5)顺民(商)初字第8254号原告北京市明建通玻璃店,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交通局运管站后院。经营者刘书明,北京市明建通玻璃店业主。委托代理人申健萍,女,1964年3月13日出生。委托代理人张永信,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16)京02民终7417号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任丽华,女,1959年5月13日出生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秋利,男,1963年4月25日出生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陈巧云,女,1964年4月10日出生。委托